同事不揪飲料算職場霸凌嗎?3 個方向判斷社交排擠有沒有越線
同事訂飲料、雞排刻意不揪,算職場霸凌嗎?先別急著貼標籤,3 個方向看它有沒有越線。
同事訂飲料、雞排刻意不揪,算職場霸凌嗎?單看這個動作還不能認定是職場霸凌,關鍵在它是私人社交,還是工作上的持續排擠。
隨著台灣職安法的變革與職場霸凌專章的設立,許多我們習以為常的「辦公室小團體」排擠行為,若處理不慎,極可能會構成讓企業與個人面臨重罰的「社交排擠」。
職場霸凌怎麼認定?先看 2026 新制的法律條件
台灣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的職場霸凌防治新制,已在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。
依照目前的法律定義,職場霸凌的認定會綜合檢視以下幾個條件:
- 發生在勞工於勞動場所執行職務時。
- 行為人是事業單位人員,並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。
- 行為已逾越工作上必要且合理的範圍。
- 持續以冒犯、威脅、冷落、孤立、侮辱或其他不當方式對待特定員工。
- 已造成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危害。
原則上,相關行為需要反覆或持續發生才會被認定可能是職場霸凌。
但情節重大時,即使是單一事件,也可能納入職場霸凌的認定。
同事沒揪我,算職場排擠嗎?從三個方向判斷
看到同事沒有幫自己訂飲料,先不用急著替這件事貼上「職場霸凌」的標籤。我們可以從三個方向來看:
一、這是私人聚會,還是工作安排?
幾個平常感情較好的同事,私下相約訂飲料、買雞排,原則上屬於個人的社交選擇。
同事之間沒有義務參加每一場聚餐,也不能因為沒有被邀請,就直接認定對方違法。
但情境如果和工作有關,判斷就會不同。
例如全組加班,公司或部門統一安排晚餐,卻刻意跳過某一位同事;或工作所需的群組、會議與重要活動,長期把特定員工排除在外。
這時候的問題已經超過「大家感情不好」,因為排擠行為可能影響資訊取得、工作協作與職務執行。
勞動部的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指導手冊》也將「刻意排擠、忽視、冷落,不讓特定人參與必要的重要會議、事務或活動」列為社交排斥的可能樣態。
不過,出現其中一種行為,仍不代表案件一定成立。
實際認定還要綜合事件背景、發生頻率、場所、動機與造成的影響。
二、這是偶發疏漏,還是持續針對?
一次忘記訂餐、沒有看到訊息,和持續針對特定同事的排擠,性質並不相同。
目前的規定沒有「超過一個月就一定構成霸凌」這種固定標準。
判斷時會看行為是否反覆或持續發生,以及是否帶有刻意冷落、孤立或阻礙工作的情況。
如果你正在經歷類似問題,可以先記錄客觀事實:
✔️ 發生的日期與場合是什麼?
✔️ 哪些人參與其中?
✔️ 當時是否涉及工作安排?
✔️ 同樣的情況發生過幾次?
✔️ 是否影響資訊取得、工作進度或身心狀態?
這些紀錄的目的,是幫助自己把感受與事實分開,也讓後續向主管、人資或申訴窗口反映時,可以把事情說清楚。
三、這件事造成什麼影響?公司如何處理?
職場霸凌的法律認定,還會考量行為是否造成身心健康危害。
但對 HR 與主管來說,管理責任不該等到員工已經嚴重受傷,或案件確定構成霸凌之後才開始。
只要公司已經知道團隊中可能出現持續排擠、孤立或工作資訊遭到阻斷,就應該了解狀況,依公司的防治與申訴程序妥善處理。
2026 年 7 月上路的新制,也依企業規模規定不同程度的防治義務。
所有事業單位都有預防與處理責任;僱用十人以上者須設置並公開申訴管道;三十人以上者還要訂定相關規範、指定專責單位並辦理教育訓練。
媒體常提到「最高可罰 450 萬元」,這指的是雇主違反特定法定義務後,依相關條件裁罰與加重的最高可能額度。不能看到一次沒揪飲料,就直接把這個數字套到個案上。
主管面對這類事件時,也不適合只用一句「你們自己講開就好」帶過。
需要釐清的是:
✔️ 排擠是否已經影響工作?
✔️ 團隊中是否存在權力差距?
✔️ 重要資訊與資源是否公平提供?
✔️ 公司是否有清楚、安全的反映管道?
✔️ 相關人員是否需要暫時的保護或支持?
有些事件最後未必會被認定為職場霸凌,卻已經反映出團隊的溝通與管理出了問題。
面對職場排擠,先用 FLOW 整理,再決定怎麼說
員工開始不願分享資訊、工作刻意不交接,或用小團體孤立某一個人,都會影響信任與合作。
這時候,無論是當事人、主管或 HR,都要避免在情緒最高的時候急著定罪或壓下事情。
可以先使用「FLOW 表達系統」整理:
F(Feel,覺察)
這件事讓我產生什麼情緒?我在意的需要是什麼?
L(Listen,傾聽)
對方怎麼理解這件事?是否存在我還不知道的資訊?
O(Organize,整理)
目前有哪些客觀事實?這件事影響了哪些工作與需要?接下來有哪些選擇?
W(Words,表達)
我要向誰反映?如何具體說明事件、影響與希望得到的協助?
FLOW 表達系統可以協助你在關鍵時刻,覺察自己、聽懂對方、釐清彼此的需要,安心說出真正想說的話。
減少職場溝通的矛盾與衝突,讓溝通不再卡關,幫助你毫不費力地建立團隊中的心理安全感、推動專案、打造高效工作流。
溝通之外,職場霸凌的申訴與求助管道
溝通不能取代公司的正式調查程序。遇到持續排擠、身心狀態受到影響,或情況涉及權力不對等時,仍應保存相關資料,向公司申訴窗口、人資或主管反映。
有需要時,也可以尋求勞工主管機關、法律或醫療專業協助。
一次沒被揪,不能直接認定為職場霸凌。需要綜合判斷事件是否與工作有關、是否反覆或持續針對、是否逾越合理範圍,以及造成了什麼影響。
對企業來說,即使事件尚未達到法律認定,公司也應該及早了解與處理。
如果你在職場上遇到同事長期「刻意不揪」,你會先找對方確認、向主管反映,還是直接向公司申訴?
歡迎留言一起來討論。
常見問題 FAQ
Q1:同事訂飲料、聚餐刻意不揪我,算職場霸凌嗎?
單一次沒被揪,原則上屬於私人社交選擇,還構不成職場霸凌。但如果排擠延伸到工作場景,例如長期被排除在必要的會議、群組或工作資訊之外,且反覆持續發生、造成身心健康危害,就可能符合職場霸凌的認定條件。建議先記錄客觀事實,再向主管或人資反映。
Q2:職場霸凌的定義是什麼?
依台灣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職場霸凌防治新制,職場霸凌指勞工於勞動場所執行職務時,遭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,以逾越工作上必要且合理範圍的方式,持續冒犯、威脅、冷落、孤立或侮辱,並造成身心健康危害。原則上行為需反覆或持續發生,但情節重大時,單一事件也可能納入認定。
Q3:職場排擠要持續多久,才會被認定為職場霸凌?
目前的規定沒有固定的時間門檻,「超過一個月就成立」這種標準並不存在。認定時看的是行為是否反覆或持續發生、是否帶有刻意冷落、孤立或阻礙工作的情況,並綜合事件背景、發生頻率、動機與造成的影響來判斷。
Q4:遇到職場社交排擠,可以怎麼申訴?
先記錄發生的日期、場合、參與的人、是否涉及工作安排、發生的次數與造成的影響,把感受與事實分開。接著依公司的防治與申訴程序,向主管、人資或申訴窗口反映。依新制,僱用十人以上的事業單位須設置並公開申訴管道。必要時也可以向勞工主管機關反映,或尋求法律與醫療專業協助。
Q5:2026 職場霸凌新制上路後,公司有哪些防治義務?
新制自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,所有事業單位都有預防與處理職場霸凌的責任。僱用十人以上者須設置並公開申訴管道;三十人以上者還要訂定防治規範、指定專責單位並辦理教育訓練。雇主違反特定法定義務時,依相關條件最高可能面臨新台幣 450 萬元的裁罰。
延伸閱讀
如果你的公司正在規劃主管溝通、衝突管理、心理安全感或職場霸凌防治相關的企業內訓,可以私訊我。我會依照團隊實際面對的溝通情境,和你一起討論適合的課程方向。
如果你也常常在關鍵時刻卡住、說不出口,
Nina Voice 表達影響力學院的課程會陪你從情緒覺察、釐清需要到實際開口,
一步一步把這個能力養成你自己的。
不是給你話術,是幫你找回開口的底氣。
→ 瞭解更多企業培訓相關資料:
https://voicewithnina.tw/corporate-training/